原告单石慧诉被告孙家宝抚养费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11:19:30
孙家宝:
本院受理一审原告单石慧诉被告孙家宝(2022)豫1624民初1935号抚养费纠纷,因一审原告单石慧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一审原告单石慧要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径直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孙家宝户籍所在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李法官:186*****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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