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许彩侠诉吴子良与吴子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09:06:15
吴子良:
本院受理原告许彩侠诉你与吴子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许彩俠要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欠款18500 元及利息;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吴子良的户籍所在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王法官:03945288523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