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孟怀彬诉被告邓德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17:35:03
邓德会(公民身份证号:41270********,住河南省项城市新桥镇曹楼行政村曹楼村):
本院受理孟怀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4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
责任编辑:宋博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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