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杨睿同志为沈丘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发布时间:2022-05-24 12:13:55
5月24日上午,沈丘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杨睿同志为沈丘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为杨睿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杨睿同志手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面向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沈法宣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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