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现臣: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桐诉被告郑现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4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现臣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向原告吴桐支付赔偿款40850元。术案受理费500元,由被告郑现臣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承水法院: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承力法官:许法官 0394-528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