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枫枫(身份证号:41272819891018****):
本院受理原告赵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赵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200000元及利息5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即2022年6月10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被告范枫枫户籍所在地沈丘县北郊乡北范营村)
主办法官:李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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