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阿谜:
本院受理原告刘路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儿赵雨彤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赵阿谜户籍所在地、沈丘县周营乡赵寨行政村)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李法官: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