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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怀彬诉邓德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6:56:09



邓德会(公民身份证号:41270********,住河南省项城市新桥镇曹楼行政村曹楼村):

本院受理孟怀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联系方式:186*****。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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