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沈丘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峻对《条例》内容进行传达,带领参会人员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沈丘县法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号召全体干警参与到《条例》学习中来,提高全院干警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人人学《条例》、守《条例》,争做文明法院人、树立良好干警形象的浓厚氛围。并开展常态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官方网站、电子滚动屏、微信微博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条例》内容,促进《条例》全民知晓、全民认同、全民践行,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同时,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践行《条例》精神,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