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丽峰:
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4民初5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米丽峰偿还原告王磊借款1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付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被告米丽峰户籍所在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李法官: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