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付义 :
本院在执行李亮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你名下所有的位于沈丘县槐店回族镇沁园春小区(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北侧)门面房自东向西第七间、第八间商铺,并于2021年12月3日委托河南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评估对你查封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79.45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两套商铺评估报告书。公告期届满之日,本院将依法对该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届时本院不在另行公告送达。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上述商铺。届时请自行关注沈丘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卖。
(网址:http://sf.taobao.com)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联系人:顾法官
联系电话: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