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环:
本院受理原告胡现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胡现伟要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子胡毅然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用;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朱法官186*****
公告方式: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