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航运物资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87578192X5,住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华佗路):
本院受理原告周治安与被告王兰、朱长利、沈丘县航运物资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4民初3494号民事判决书,即判决被告王兰、朱长利、沈丘县航运物资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治安借款本金79800元及利息(19800元利息自2018年3月2日至2020年8月20日按照约定计算之后;60000元利息自2018年5月14日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郭法官: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