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留成与被告周口大唐伟业房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建成代位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09:31:47
张建成(41272********):
原告吴留成与被告周口大唐伟业房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建成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4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即判决驳回原告吴留成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王法官:0394-5288180
责任编辑:宋博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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