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朝峰(公民身份证号:41272********)、黄秀荣(曾用名:黄贺枝,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河南省沈丘县卞路口乡前朱庄行政村前朱庄:
本院受理原告高刚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和利息(利息自2019年11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2、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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