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蒙蒙(身份证号41272********)
本院受理原告李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二、被告返还借款30000元;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廷)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本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杜蒙蒙户籍所在地沈丘县冯营乡田庄行政村瓦房庄、冯管多派出所)
主办法官:代志军
电话: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