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儿女应尽的义务。然而,生活中很多老人晚景凄凉。
2021年5月22日,沈丘县人民法院速裁四团队的郭峰法官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该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八旬老人,其要求六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在2021年5月19日,郭峰法官就与原告所在村委会的支书、村干部联系,村干部告知,该村民家赡养费的问题已在村委会调解多次,但都未成功处理。长期在信访部门工作的郭峰法官不畏艰难,深入到村委会对该案件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但由于六位被告情绪激动且不愿妥协,调解再次失败。
2021年5月22日,原告及其六个子女到庭参加了庭审。庭后,郭峰法官利用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婉婉道来的与六被告深入沟通。为彻底化解矛盾,郭峰法官与自己的同事、爱人经过长时间的分析研判,重新理清了调解方案。在5月27日的调解中,他语重心长的跟六被告说:“你们的母亲年事已高,别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六被告听后都陷入了沉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了检讨,表示今后一定履行赡养义务,不让老人伤心,尽可能的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
最后,在郭峰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赵某真跟随其四子居住,由其三子照顾生活,六个子女每年每人支付其赡养费2000元,每年的赡养费都由村委会代收。至此,老人生活有了着落,重新享起了天伦之乐,这起赡养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