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在速裁第七审判团队李永耀法官加班加点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拖欠劳务费纠纷的案件当庭调解。
2014年3月,师某良与王某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师某良从王某明处承包某医院公寓楼的劳务施工项目。协议签订后,师某良即组织数名农民工从事工程施工。后经结算,王某明共拖欠师某良等农民工劳务费376000元,但王某明一直未予支付。为此,师某良向本院提起诉讼。
李永耀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本案性质系追索农民工工资,如果一判了之,容易形成不安定隐患。为了尽早化解纠纷,及时高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尽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彼此的矛盾。于是,李永耀法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不易,并告知王某明不给付劳务费的法律后果,教育其站在农民工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与王某明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通过李永耀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至此化解。
协议签订后,李永耀法官立即为双方当事人制作民事调解书,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调解书即具有了既判力和强制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解决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为他们提供了一条高效、优质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李永耀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当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农民工兄弟不容易,办案多为老百姓考虑,尽最大可能降低农民工损失,这是我们职责之所在”。李永耀法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