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沈丘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崔岩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崔岩经过仔细阅读案卷发现双方的矛盾并不大,该案件是由于家庭纠纷引起的争吵,被告人李某与其哥哥酒后发生争吵,邻居被害人李某系劝架者,在劝架过程中受到被告人刘某的过失伤害,经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李某的腿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真诚的知罪、悔罪,请求获得其邻居被害人李某的谅解。休庭后,崔法官积极与被告人刘某的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到被告人家属愿意筹钱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崔法官立刻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崔法官融情、理、法于一体的调解下,被告人的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调解,被告人家属现场赔偿被害人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1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向崔岩法官表示感谢。
承办法官更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沈丘法院始终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做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