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沈法 身边榜样 | 不忘初心 无悔青春

  发布时间:2021-03-18 19:35:11



我是沈丘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张保华,2011年,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沈丘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光荣的法院干警,那一刻我就暗暗发誓,身为法官,要对的起身上的制服、要对的起胸前的法徽,要在法院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转眼间,我已经在沈丘法院工作了十年,人生扬帆的第一个十年。从初出校园的迷茫,到初入职场的努力,从选择岗位的困惑,到忠诚履职的担当。十年不长,却足够让人历练成长;十年不短,却丝毫让我不敢懈怠。

刚到法院的第一工作岗位,是到政治处工作。当时我负责法院官方网站、微博的更新与维护,同时还要负责新闻宣传稿件的撰写和研究室的相关工作。在学校学习的都是法学理论知识,突然转到宣传和研究室的工作感到很不适应,只能通过加班加点的学习来尽快的适应工作。在学校的时候写的论文也是理论文章,但是在研究室就要结合具体真实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这个转变的过程很难、也很慢,刚开始就跟着周口中院研究室的李士德主任学习,经常到法官学院和其他兄弟法院学习,通过一年半的努力和领导的传帮带,我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公民与法》等媒体发表了多篇宣传和调研文章,这也为我以后办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2016年,因工作需要,我调入范营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在基层法庭工作,每天面对的既有夫妻矛盾、邻里摩擦、家庭琐事,也有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商事争议。为了更快的适应工作,我白天利用工作时间向庭里的同志们学习办案的技巧和程序,晚上利用下班时间认真学习审判业务知识。2017年,我开始独立办理案件。至今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案件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时原告是一对60多岁的夫妇,被告是他们的两个儿子。纠纷的矛盾焦点就在他们的大儿子身上。大儿子一家都在江苏务工,平时不怎么回家。二儿子在老家生活,其小孩刚上小学。大儿子的意见是两个老人,一人赡养一个,可以让二儿子选赡养谁,另一个他带到江苏赡养,并且其不愿意支付医疗费。他认为老人有病都是帮二儿子带孩子和干农活累的,应该让二儿子承担医疗费。二儿子不同意老大的意见。他的理由是,以前父母年轻的时候帮老大带孩子了,现在老大的儿子大了,他现在孩子还小,还需要外出挣钱,想着让父母帮忙照顾一下孩子,坚决不同意老大带走一个老人的意见。开庭后,我仔细的分析了这个案件,认为不能一判了之,判决后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以后执行也是个问题。我把自己的想法向庭长做了汇报,庭长也支持我。我多次和老人的大儿子沟通,从多个方面做思想工作,从亲情的角度进行引导,告诉他:一家人不能分的太清楚,现在弟弟的条件没有他好,要趁年轻外出挣钱,如果以后弟弟的生活过得不好,你觉得你脸上光彩吗?现在父母年龄大了,俗话说的好,少年夫妻老来伴,你让父母分开两地,对老人们的身体和心理都不好,你忍心吗?我就用这些家乡的土话和他聊家长里短,经过多次的沟通,大儿子的思想发生了转变,认识到了亲情的重要性,最后和二儿子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父母在老家生活,尽量帮助二儿子照顾孩子,两个儿子每月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如果父母身体不适,医疗费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案件结案后,老夫妇二人特意带着两个儿子来到法院感谢。

2018年,随着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年轻干警,进入到了执行局工作。我再次从范营法庭调入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当时是“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决胜的最后一年。为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三方评估指标,院里派我到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学习,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在市中院学习的5个月里,我考核的18执行质效指标、13综合管理指标、“三九一八”核心指标熟记于心。回到单位后,按照领导的安排,多次组织对执行干警们进行培训,从执行流程系统的操作到执行指标的考核数据统计,从执行卷宗的装订顺序到电子卷宗的扫描上传,等等。我记得最清的一个数据就是节点超期,当时我们院执行流程系统的超期节点高达1200多个,并且超长期案件有300多个,许多承办人对如何终本报结都不清楚,所以都不敢报结,害怕报结不合格。我就耐心的逐人给他们讲解,手把手教他们操作,可以说很多工作都是从零开始。在2018年的下半年,我晚上基本上没有在12点之前睡过觉。我家是川汇区的,正常情况,每周五下班回家,周日下午或周一早上到沈丘上班。在2018年的下半年,我基本上一到两个月回家一次,当时我的女儿才3岁,有一次我和女儿视频,女儿问我怎么这么长时间不回家,并且说你再不回来我都要忘记你长什么样子了,听她说了这句话,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忍不住眼泪湿了眼眶。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时候,我们院是评估组抽查周口全市四个基层法院之一,因为前期工作做的踏实,我们院顺利通过了第三方评估验收。并且是评估组反馈问题最少的一个基层法院。这一年,我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和“先进个人”,沈丘法院执行局荣获了集体三等功。

通过两年来执行案件的办理,我体会很多,执行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事审判是解决当事人各方之间的利益争端,而执行工作则是在于使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具体到每一起执行案件,都要根据不同的案情来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要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执行措施。今年最高院执行局提出“让更多的真金白银及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工作中,我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对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坚决打击;对一些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也要柔性执行,尽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我办理的多起执行案件都是和解执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按月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我办理的案件中,有多起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的,被执行人有多的每月支付20000元的,有每月支付5000的,最少的一个每月支付500元。我相信,只要我们工作做到位,申请人也会理解我们的工作,理解执行工作的难处。

2019年以来,和执行指挥中心的干警们共计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900余件,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290余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9项核心质效指标始终居于全院前三。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沈丘法院执行局继续沿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模式,在专项执行行动中成立了“打财断血”专案组,我又被调入了专案组,执行局对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开通“快立快执快结”绿色通道,迅速切断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经济命脉做到“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同步
    2020年7月3日,我院判决的淮阳蒋先怀等16人涉黑没收财产、退赔受害人、罚金一案移送执行,当时移送的财产清单上价值6300多万元。立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效率,务必做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我和专案组的同志们一刻也不敢懈怠,根据审判部门移送的财产清单,逐个进行核查。从淮阳到鹿邑,从开封再到郑州,在短短的20天内就对清单上的财产走访调查了一遍。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我们逐一对现在的承租人做了询问笔录,根据他们原来签订的租赁合同催缴房租。经调查发现,蒋先怀等人的财产状况很复杂,涉及多处房产,有的房产别人正在承租,有的房产没有产权证。针对这些情况,我和专案组的同志们对每一处财产都制作一个文件夹,标明财产的价值、位置、现状,既便于一目了然该财产的情况,又为日后移交财政部门打下基础。

通过2个月的调查,2020年9月10日,在沈丘县委政法委的主导下,我和专案组的同志们带着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财政局的同志们对查明的财产又一一到现场确认进行后,将这些财产移交沈丘县财政局,移交财产的价值6500多万元。移交后,我们又开始着手该案的退赔和罚金的执行。

我记得有一个受害人张某的退赔款为90万元,立案后他基本每周都要到我们院来一次,追问案情,我都热情的接待他,告诉他,请他放心,只要执行到位会第一时间联系他。我们在执行蒋先怀的一处财产时查明,他有一处房产正出租给别人开办酒店,目前正在经营中。我们就多次和承租人沟通联系,晓之利害,最终在10月份,承租人把拖欠一年的租金交了过来。钱一到账,我和专案组的同志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张某,把90万的退赔款打到他的账户。李某收到钱后,特意从淮阳赶到沈丘法院给专案组送来锦旗。

蒋先怀案有15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这15名被告人分别关在不同的监狱,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到监狱会见被告人要带着7日内的核酸检测。为了缩短办案周期,有效利用核酸检测,我和专案组的同志做完检测后,在五天内分别到郑州、洛阳、开封、许昌、新乡等监狱逐一会见被告人。会见被告人后,我们又马不停蹄逐一到被告人的家中,作其家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努力,15名被告人,其中12人全部全额缴纳了罚金。最后该案共移交财政部门没收财产价值6678.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000元,退赔90.6万元,罚金执行到位36.6万元,共计执行到位6806.5万元,执行到位率95.78%。
   习总书记讲:“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目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我要以本次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自己的思想进行全面的洗礼,通过党史学习,明理、增信和崇德,通过整顿教育,检视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清理思想尘埃,擦亮心中的法纪明镜,学做法治路上的燃灯者。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45419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