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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不叫一声爹娘 父母伤心起诉亲生郎

  发布时间:2011-11-15 09:26:07


    每一个人都是在父母的悉心关怀、百般爱护和辛苦抚养下长大成人。回报父母,不仅是一个人的基本责任,也是一个人的基本良心。然而,沈丘县卞路口乡的李某竟然在结婚后十八年间没有叫过一声爹,一声娘。二老因为有病需要医疗费才起诉儿子李某支付赡养费。

    李父李母今年都81岁高龄,膝下共有七个子女,李某是长子。李某结婚后经常与父母因为一点小事闹别扭,在后来的十八年间竟然没有和李父李母说过一句话,没叫过一声爹、一声娘。七年前李母大腿摔断,腿骨骨折,其他六个子女都出了钱,被告李某分文未出。从此,李母落下残疾,后又患上严重血栓病,每年需巨额医疗费用。然而李某仍是不出分文为李母支付医疗费。李父李母被逼无奈才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儿子。

    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我国的传统美德,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以任何理由怠于或拒绝赡养父母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应受谴责,更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本案原告李父李母年事已高、李母体弱多病,被告李某应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第、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李父李母支付2011年11月、12月的赡养费600元。此后,被告李某于每年1月30日前向原告李父李母预付一年的赡养费3600元(赡养费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张保华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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