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林(身份证号41272******** ):
本院受理原告王银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100000元及利息10000;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自2018年3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按照每年10000元的标准计算);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9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本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被告李林林户籍所在地冯营乡韩庄行政村大张庄)。
主办法官:许法官电话: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