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雷锋(公民身份证号:41272********,住沈丘县石槽集乡南程营行政村南程营村369号)、周口名门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彤诉被告孙雷锋、周口名门家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624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孙雷锋、周口名门家具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彤借款本金16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8月1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息);2、被告孙雷锋、周口名门家具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彤代理费损失30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394-528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