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奇,曾用名柳涛(身份证号:41272********)
李英,曾用名赵刘环(身份证号41272********)
本院受理原告毛玉春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毛玉春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5万元(按月息2分计算,自2017年8月23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即2020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本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被告柳永奇、李英户籍所在地沈丘县槐店回族镇河南居委会)
主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394-528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