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名门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5569497213):
孙雷锋(身份证号:41272********):
本院审理原告王耿耿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王耿耿的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及利息2722560元,其中偿还欠款本金1668000元及利息1054560元(月息2分);2、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王法官 0394-528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