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帅帅:
本院受理原告李磊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24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薛帅帅支付原告李磊承揽报酬12000元及违约金1000元,合计1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二、驳回原告李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薛帅帅户籍所在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李法官: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