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以来,沈丘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各项部署。7月15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以被告人宋某甲为首的网络诈骗案,打响了 “反电诈”第一枪。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巨量的网络购物交易催生了无数网络卖家,不法分子便把诈骗的目光看向了他们。以被告人宋某甲为首、被告人宋某乙、李某某、宋某丙等19人犯罪集团先后成立或参与五家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实施对淘宝店主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作案手段固定,分工明确,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在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期间,该犯罪集团行骗50起,受害人50人,犯罪金额达4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