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上级法院、县委、县纪委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安排部署沈丘法院以案促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振勇出席会议并讲话,法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派驻纪检组组长王宇宣读了《沈丘法院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并通报了本地区四起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振勇对全院以案促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赵振勇院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以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工作,务必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二要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县委的要求和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方法步骤,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查摆剖析、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等,确保取得实效。三要树牢真管真严、常管长严的信心和决心,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坚持方法创新,真正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以案促建的目的,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赵振勇院长强调:以开展以案促改为抓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干警一定要提高认识,把以案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剖析整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踏踏实实将这项工作贯彻落实下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紧盯问题,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发力,制订完善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四个决不放过”的标准,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