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森森(41272********):
本院在执行石杰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2019)豫1624民初504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24执12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9)豫1624民初50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偿还原告石杰欠款41700元及利息;2、支付诉讼费922元,缴纳执行费54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本公告张贴时间:2020年6月18日
联系法官:张法官: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