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3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大厅召开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院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峻同志传达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方案》,部署在全院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从张坚案中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法规制度。采取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会议、庭室部门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张坚案的剖析报告和其他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以及相关法规制度,积极开展讨论交流,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检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认清司法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防范司法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党组书记、院长赵振勇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和积极参加警示教育;要正确把握开展警示教育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汲取张坚案的教训,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要扎实做好警示教育各项工作,充分认清张坚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法规制度,从法院领导班子和干警个人层面自觉对照检视查纠问题,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警示教育往深里走,真正取得实效,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