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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借力“云间”,“隔空”审结3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6 16:25:23


    3月6日上午,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承办法官王建达和书记员面对电脑画面中的公诉人和被告人,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顺利审结了三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此次庭审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不用到庭,被告人在看守所也无需提押到法院,控、辩、审三方虽身处不同处,但通过信息网络实现了同屏连线和即时视频对话。

    庭审中,法官适用简易程序主持庭审,三方人员实现全程“零接触”。经过讯问、质证、陈述等环节,承办法官最终宣布被告人鞠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师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庭审节奏清晰,有条不紊,该3起案件共计历时43分钟。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沈丘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在线诉讼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齐头并进,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宋博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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