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寥寥几人的刑事审判庭,列席的只有戴着口罩的刑事庭员额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席位上空无一人,而电子屏幕中不时传来当事人的声音。
原来,此次庭审为远程视频庭审,借助远程云法庭直播技术,被告人无需到达法庭现场,就可以参与“隔空”庭审。
庭审开始前,书记员提前指导当事人操作,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中审判员王法官首先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向其宣告了诉讼权利。之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将涉案证据通过视频系统展示,实现了远程质证。
2015年,被告人袁某强占本村的一个集体坑塘,并填平后用栅栏围起修成自家院子,经鉴定,被侵占的坑塘面积价值4400元人民币。案发后,袁某已退还强占坑塘。
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现场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庭审公平公正,有据可查。本次远程审判共连续审理了四起刑事案件。
沈丘法院智慧法庭建设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开庭审理,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并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出行风险,切实保证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