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沈丘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疫情期间的审判工作。2月24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刘庄店人民法庭通过微信网络远程视频功能,在线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自疫情发生后,承办人王晓伟法官一方面积极参与到县法院的防疫工作,一方面主动与原被告联系沟通,了解到原告一直远在杭州市居住生活,跨境诉讼可能存在疫情风险,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主审法官通过群聊功能,在线审理了本案。庭审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为沈丘法院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创新表示满意。
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攻坚期,疫情虽未结束,办案却不能停止。沈丘法院通过“互联网+审判”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业务两不误。下一步,沈丘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法院云平台互联网庭审、线上视频等开庭方式,让公平正义在战“疫”时期也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