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韩巧灵诉韩从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16:11:07
韩从峰(身份证号码41272********):
本院受理原告韩巧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4民初35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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