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原告安艳萍诉吕战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16:10:08


吕战士(身份证号码41272********):

    本院受理原告安艳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4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即判决你偿还原告安艳萍借款本金人民币34000元及利息(按月息2%计,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5619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