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原告段志中诉朱长利、王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7 17:30:12
朱长利、王兰(身份证号码41272********、41272********):
本院受理原告段志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1624民初4656号民事裁定书。即原告段志中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按段志中撤回起诉处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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