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磊、耿学良、张学梅:
本院受理原告高永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4民初4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耿磊偿还原告高永廷欠款38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二、驳回原告高永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帖于法院公告栏及耿磊、耿学良、张学梅户籍所在地。
法院承办人联系方式
李法官: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