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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全诉杨战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16:43:29



      杨战国:住沈丘县槐店回族镇西关北街6号。                             

 本院受理李双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20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该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被告户籍所在地)




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张贴: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告栏、被告所在地居委会

承办人电话:沈法官186*****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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