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共和国的卫士,在人们的眼中她是正义的象征、公平的化身、良知的守护神,是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但她与“老实”有关系吗?乍一听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我以为,做法官,更应该做一个老实的人。
敬爱的周总理生前一贯提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并身体力行,把此提到为人处世的一个规范和准则。一代哲人陶行知先生曾称赞“傻瓜种瓜,种出傻瓜,惟有傻瓜,救得中华。”当今,在这个充满金钱诱惑的世界面前,有部分原本坦诚纯净的目光开始变异,或迷惘、或贪婪、或狡诈虚伪。在这些人眼里,“老实”只是窝囊的别名,“正派”只是无能的表现,而“奉献”则是傻瓜的事情。于是,追名逐利取代了廉洁奉公:真诚待人、实在做事、勤奋敬业,被看作不识时务、缺心眼的傻帽、窝囊废。在有些人心目中是非含混,黑白颠倒,致使坦诚实在的人遭受不应有的伤害。我以为,正是由于有些人丧失了人生信仰,扭曲了道德标准,摒弃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致使老实人不能被重视接纳、推崇。正式基于此,胡总书记适时提出了“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号召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
一名普通的公民应当牢记“八荣八耻”,诚实守信,做一名老实人,我们作为党和人民赋予神圣审判权的法官,更应该具备超乎常人的优良品质,做一名老实法官。我心目中“老实”不是“唯唯诺诺、束手束脚”,而是“讲正气、讲原则、与人为善、以诚待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只有对同志对领导实实在在,对工作对事业踏踏实实,才能对党的事业可靠忠诚,对审判工作兢兢业业,对当事人两肩公正,才能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因此,我们作为法官应当首先磨砺做人应有的品德,良知、同情、谦逊、亲切、和蔼、真诚、热情、耐性、毅力、坚强、刻苦、细致、敬业等等等等,将这些“老实人”的品德集于一身,从而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极具人格魅力的人、一个先被他人尊重的人。一个人被人尊重了,他说话分量就很足,他的人格魅力就很高,同志们佩服,当事人信服,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我们身边有的法官始终被当事人“敬重”,心悦诚服地选择这样的法官办案的原因,难道仅仅是因为这样的法官办案水平高吗,我想主要是一句话:人品好,信得过!
有的人可能会说,做老实人是要吃亏的。我要说,不吃亏!许许多多的英模事迹和警示案例都真真切切的告诉我们:只有不老实才会吃亏!对当事人不老实歪曲事实司法不公他会四处奔波检举控告,对同志们不老实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你会众叛亲离孤家寡人,对领导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你会前程渺茫自毁长城,对法律不老实贪污腐败徇私枉法你会咎由自取深陷囹圄。所以,做老实人,做老实法官,不吃亏!
在如今社会的变革年代,在物欲面前,在喧嚣声中,惟有坚持老实,才能已不变应万变。坚持老实,就是守住本分,坚持老实,就是守住灵魂,坚持老实,就能把握自己。老实,是人的最大保护伞,最有力的护身符。所以,我们要坚守与人为善,遵纪守法,不说谎,不作假,不搬弄是非,不徇私枉法,仰天不愧于天,俯地不负于地,心底无私天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