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光辉诉被告韩留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2 16:48:11
韩留涛(身份证号41272********):
本院受理原告谢光辉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判决:1、你偿还原告99500元及利息;2、原告为本案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马广富
手机186*****
二0一九年九月二日
责任编辑:宋博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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