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阿松:
本院受理原告崔显明与被告朱阿松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4民初2290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9500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5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结完毕之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公告张贴至沈丘县赵德营镇东张营行政村朱营村、法院公告栏、沈丘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