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松良(41272********):
本院在执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2018)豫1624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4执4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文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8)豫1624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支付执行案款36598元;2、缴纳执行费449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联系法官:张法官: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