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普君君诉被告杨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送达上诉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 14:28:12
杨真(身份证号34128********):
本院受理原告普君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普君君就(2019)豫1624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本公告在本院外网发布并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杨真户籍所在地沈丘县大邢庄乡后李庄行政村程李庄)
主办法官:曹杰
电话:0394-6161261、186*****
责任编辑:杜鑫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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