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明生诉被告秦全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6 11:24:43
秦全中:
本院受理原告陈明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624民初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你偿还原告货款85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1925元由你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杜鑫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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