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被执行人躲猫猫不予配合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郑某某名下两个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而顺利执结。
2018年5月,郑某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陈某借款8万元,约定了借款利息和期限。6个月的借款期限届满后,郑某某依照约定向陈某支付了5万元本金和借款利息,剩余的3万元虽经陈某多次催要分文未还。陈某见催要无果遂一纸诉状将郑某某起诉到沈丘县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判令郑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陈某借款。但是,由于郑某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王法官接手案件后,一方面与郑某某取得联系,向其告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及执行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郑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冻结了其名下两个银行账户上的3.2万元。郑某某本来想着凭着“拖”字诀与法官周旋,以自己在外地为由不来领取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当到了偿还车贷和房贷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这才着急忙慌从外地赶了回来。
在执行局办公室,陈某与郑某某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郑某某一次性偿还陈某3万元,借款利息陈某自愿放弃。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王法官直接从郑某某被冻结的账户上将3万元执行款进行了扣划,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