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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被强执 双管齐下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9-03-05 10:18:11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和申请人共同参与下,被执行人主动将凿开的墙壁用砖头、水泥修缮完毕。

    2018年,沈丘县法院对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孙某某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孙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凿坏的墙壁恢复原状。但是判决生效后,孙某某迟迟不予履行。赵某某气愤之下向沈丘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周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孙某某,向其告知赵某某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让其到法院领取相关执行文书。孙某某满口答应,但是一周过去了却一直没有露面。周法官遂在申请人赵某某的带领下驱车前去孙某某住处。经过了解,原来孙某某租住的房屋系赵某某所有,孙某某想把两间房屋都租下来却又不愿多支付租金,其就将两间房屋之间的隔墙凿了一个大洞,已达到阻碍赵某某租赁他人的目的。见到孙某某后,周法官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限定其于十日内将凿损的墙壁修补好,否则将承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十日后,当周法官再次驱车赶到孙某某租住处时,发现孙某某仍然无动于衷。针对孙某某这种情况,周法官先是严厉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将面对被拘留的法律制裁,孙某某这下慌了神,周法官见孙某某已然被触动内心,遂趁机进行释法说理,在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孙某某承诺立即履行。

    下午6点,随着孙某某在修缮完毕的墙壁上粉刷完成,这起执行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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