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着是美丽的”这是张晓莉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语,也是这句一直激励着她不断地克服困难,自我完善,以更饱满的热情和责任心投入到司法审判工作中去。她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和关怀,化解一桩桩纠纷,挽救误入歧途的少年犯,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多年来,张晓莉一直从事校园送法服务,在青少年间播撒下法律的种子,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2002年,张晓莉同志怀着为民服务的信念,踏入了沈丘县法院。2008年,不断追求自我挑战的张晓莉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对事业的执着,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并以爱岗敬业,审慎的工作态度感染着身边的同事。
少年刑事审判不同于其他,它不仅需要公正的司法审判,更需要对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心理疏导,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就需要审判人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人性关怀。在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时,张晓莉不仅时刻铭记自己法官的神圣职责,更从每个少年犯家长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尽可能地挽救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年。
在审理的一起孙某某寻衅滋事案中,阅卷过程中张晓莉发现,被告人孙某某在案发时系在校学生,且在案发后考取了大学。在审理过程中,张晓莉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进行改进,积极对其进行帮教。为了给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被告人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主动投案的基础上,对被告人孙某某判处了缓刑,让其能够顺利地回归学校接受大学教育。
法律既要挽救误入歧途的被告人,也要保证受害者的权利。在审判过程中,张晓莉始终拿捏着这样一个度。在主审的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张某与被告人刘某某是夫妻,自诉人患病多年,需要人员常期护理。被告人刘某某开始时尚能尽心尽力,随着家庭矛盾的激化及常期的辛劳,被告人萌生退心,开始对自诉人的日常生活及治疗不管不问。张晓莉考虑到双方感情基础尚好,形成本案的根本原因在其双方家庭的生活琐事与矛盾。简单的一判了之显然不利于自诉人的生活照料和疾病的治疗,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她就加班加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多次到被告人家中、到自诉人治疗的医院做了解、做工作,最后其努力得到成效,自诉人及其家人与被告人双方化解矛盾,被告人刘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到医院承担起照料自诉人的所有事宜,并写下保证书,得到了自诉人及其家人的谅解,最终撤诉。
青少年犯罪根源在于法律意识薄弱,冲动犯罪,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处罚法律,甚至误终生。张晓莉她认为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应当具备有更强的社会责任心,如果加强教育、引导,有可能使他们改邪归正,成为有用之才。
为让青少年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工作中,张晓莉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的活动,新颖活泼的授课方式深受孩子的喜爱。张晓莉也因此并被聘为县中小学法制辅导员。每当有空闲时间,张晓莉便会结合最近审理案件的特点,制作课件到学校向孩子们讲解相应的法律知识,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孩子们的法制观念。孩子们说“张阿姨的讲课让我们学习很多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适用法律保护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听过张晓莉讲课的孩子们纷纷表示到,一定做一个执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看到孩子们的进步,是张晓莉最开心的时刻,她感觉自己付出再多也是值得的。
2018年,共计受理案件129件,结案129件,结案率100%,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3%,案均审理天数为16.12天,法定审限结案率95%,服判息诉率93%。2018年被评为院上半年度办案标兵、二季度办案标兵,四次月度办案标兵。被评为4次审慎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感,使张晓莉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服判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凭借卓越的工作成绩,张晓莉多次受到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和法院表彰。2010年度被评为县政法先进工作者、荣获“三八红旗手”称号,2017、2018年连续被评为沈丘县“最美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