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更来、韩亚茹:
本院受理的原告卢耀辉诉被告陈更来、韩亚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624民初4334号民事判决,本判决判令被告陈更来、韩亚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欠原告卢耀辉的货款11700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11月13日计算至还清款之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承办人:赵法官
电话:0394-616106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