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钱伟平诉周鹏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08:27:17
周鹏威:
本院受理原告钱伟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624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決主文:一、被告周鹏威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钱伟平垫付的按揭贷款7352.38元。二、驳回原告钱伟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杜鑫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