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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藐视法律不执行 以案释法结两案

  发布时间:2018-11-29 16:58:23


    11月29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不仅使申请人孙某某拿到了24.6万元的执行款,而且也通过该案帮助被执行人齐某实现了到期债权。今年以来,沈丘县法院坚持在办理执行案件中以案释法 ,着力宣传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拒不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营造良好氛围。

    2017年7月,孙某某与齐某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沈丘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4.6万元劳动报酬给原告孙某某。手捧判决书,孙某某心潮澎湃,跟着自己干了一年活的工人终于可以拿到工资了。可是他没有想到,判决生效后,齐某没有按照判决确定内容如期履行支付义务,并不知去向。虽经多方打听,也没有找到确切的下落。孙某某无奈之下,2018年3月向沈丘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按照审理程序中齐某提供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留的电话多次拨打,都提示该手机已停机,法官又依照上面的地址找到齐某家中,其家人告知因欠钱太多,齐某外出打工,早已不和家里联系,具体地址不详。法官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除了在其银行账户上发现了2300余元的金额外,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法官告知申请人孙某某让其关注齐某的消息,有了线索随时联系。

    11月25日,孙某某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齐某将于月底回家。29日凌晨5时许,执行干警将齐某堵在了屋里。被带到法院后,齐某再三表示自己不是不想还,是因为拿不出这么多钱,自己在外面在工地打工,一月也就3000余元。法官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将面临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齐某犹豫了一下,向法官说了,自己这次回来的原因。原来他是回来要钱的,之前拖欠他26万元工程款的王某回来了,他也准备走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官的组织下,齐某联系王某赶到法院。通过法官的一番释法说理,王某当即承诺自己将欠齐某的26万元一次还清。当天下午6时,齐某从王某偿还给自己的工程款中拿出24.6万元交给了承办法官。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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